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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平台补助和重点产业人才创业创新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宁德市科学技术厅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2-03-24 11:49:05 * 浏览: 36

一、申报对象

  (一)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我市辖区内经科技部、省科技厅批准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中心,以及市科技局批准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

  (二)2021年1月-12月期间,我市重点产业人才(是指由市工信局认定的冶金新材料、锂电新能源、电机电器、船舶修造、食品加工、发供电、合成革、生物与新医药等重点产业相关企业引进培养的符合相关条件人才)在宁德工作期间的研究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含)的前2位完成人。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补助申报工作实行公开申报,申报单位可登录宁德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ningde.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宁德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转移中心补助资金申请表》《宁德市重点产业人才创业创新奖励资金申请表》,按照申请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全面、准确地填写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如实反映申报单位的实际情况,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推荐单位。

  (二)审核推荐。相关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地区或本单位所属机构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逐项核实,报所在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市直有关单位、高校经本单位研究同意)推荐上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表及附件纸质材料须统一装订成册, 附件目录页应注明“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必须在申报表意见栏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申报推荐时间截止至2022年3月31日。各推荐单位应在推荐时间内将推荐材料报送宁德市科技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三)报送材料。推荐单位推荐函1份、申请表及附件证明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ndkjcgk@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