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定向申报的通知
一、申报对象
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协同创新平台项目支持自创区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检测平台等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为主联合省内其他高新区相关机构(合作单位)共同开展协同创新,经项目征集、专家初评和联合实地调研,泉州片区确定支持以下定向创新平台项目:
创新平台名称 | 平台依托单位 | 合作单位 | 所在区域 | 支持资金 (万元) |
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福建省智能制造创新设计与仿真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 泉州装备制造研究所 | 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龙岩高新区 | 220 |
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福建省粮食储备智能化技术服务平台) | 福建(泉州)哈工大工程技术研究院 | 福建思特电子有限公司 | 漳州高新区 | 220 |
二、申报要求
(一)以平台依托单位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合作单位配合提供相关材料。申报单位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二)申报指南代码:2020FX。
(三)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2023年1月。
(四)协同创新平台资助资金合作双方平均分配,资金使用按照自创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主要用于支持上述创新平台的协同建设及运营补贴等。
(五)申请资助经费不超过上表的支持资金额度,申报单位应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合作单位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应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如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鼓励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共同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