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级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扶持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制造业投资项目按现行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备案或核准且已开工建设,并已列入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库或列为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的制造业项目。
2.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1月15日期间购置的设备(含技术、软件、咨询设计等)金额1000万元以上。
3.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保相关规定。
(二)支持重点与补助标准
重点支持企业设备更新改造、产品升级换代、先进技术开发应用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优先支持龙头企业、项目投资大的企业、高成长企业、高技术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咨询设计等)投资额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省龙头企业同一个项目累计获得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租赁合同明确合同到期后固定资产产权归属企业的融资租赁方式可视同采购设备享受技改补助政策。
(三)申报材料
1.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情况汇总表(附件2)。
3.项目审批(备案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购置设备发票复印件(需发票汇总表)。
5.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须提供设备租赁合同。
6.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和纸质同步进行,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4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随附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3),项目申报电子材料需登入市工信局网站(http://jxw.putian.gov.cn/)的“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栏目实行网上办理,并发至市工信局投资科邮箱,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和纸质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29日,县(区、管委会)工信、财政部门初审后于12月3日前正式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