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第三批)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厦门工信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1-12-10 10:02:59 * 浏览: 73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原则上规模在我省行业前五位以内且年营收规模在5亿元以上,具体要求详见《评估办法》),按要求填写《福建工业龙头企业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1年12月6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需提交纸质资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同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mjxjtzc@xm.gov.cn)。
已列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第一批)名单的通知》(闽经信投资〔2021〕100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第二批)名单的通知》(闽经信投资〔2021〕322号)名单的企业(含现有龙头企业、龙头培育企业)无需再行申报(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3、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