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企业增产增效稳工稳岗有关措施的通知
一、促进企业增产增效。在省级增产增效政策基础上,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21年第一季度工业总产值2000(含)-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10%及以上、一季度用电量不低于2020年一季度用电量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用电量较2020年一季度增量部分给予每千瓦时0.05元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2020年度省级工业高成长企业、至2021年3月底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对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新投产纳统企业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02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时,落实省里开展春节期间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有关文件精神,帮助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参与交易。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国网宁德供电公司。
二、实施一次性稳就业补助。对经当地有关经济部门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规上工业企业,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2021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1年1月份的70%,含70%),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具体按企业2021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春节红包)。单家企业补助资金50万元以内由企业所在地就业补助资金支付,超出的部分由企业所在地财政预算安排,市财政酌情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各地要加强协调服务,做好重点项目一线在岗职工的慰问和生活保障,合理利用省、市级前期工作经费奖励,并结合地方财力实际,对提前到春节前开工的项目业主和春节期间不停工建设单位予以实物或现金补助支持,同时要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优化施工组织,加快重点项目实施,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对1-2月重点项目和“五个一批”项目综合考评结果成效良好的三个县(市、区),在一季度抓项目投资考评考核中加分20%,并对综合考评位居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予以前期经费奖励。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
四、开展“全闽乐购”宁德促消费行动。鼓励各地抓住“两节”消费旺季,持续开展“全闽乐购”宁德促消费行动,组织开展游商圈、逛夜市、跨年购系列活动。支持地产汽车在“两节”期间开展促消费活动,对3月31日前购买地产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继续给予“全闽乐购”新能源汽车4000元现金补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
五、鼓励推行弹性休假。春节期间,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和职工意愿,灵活安排休息休假。引导职工尽量在宁过节休假,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春节假期期间,留在宁德的外地来宁就业的企业职工凭旅游套票免费游玩国有A级旅游景区。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文旅局、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放大政策叠加效应。同时,要全力以赴抓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劳动法有关规定,强化职工权益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确保一季度全市经济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