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厦门市企事业单位可申报的部分项目,按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项目经费由厦门市科技局安排,项目后续管理由厦门市科技局负责。
(二)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四)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8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可以放宽到65周岁。
(六)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或企业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
(七)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八)区域发展项目、对外合作产业化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技术创新项目)、星火项目等4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方式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项目验收之后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投入情况给予项目补助。
(九)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附件中的申报指南。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技术研发项目申报。
(十)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十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十二)推荐部门在推荐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STS计划配套项目等9类限额推荐项目时,应公开征集、逐级遴选、认真核实、择优推荐,不得内部指定、简单分配。各级主管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申报的项目不予以推荐或审核通过。
(十三)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二、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推荐时间如下:
序号 | 计划名称 | 项目 | 涉及部门 |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 | 推荐单位 推荐项目 截止时间 | 纸质材料受理处室及截止时间 |
1 |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 区域发展项目 | 各设区市(不含厦门)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月10日(系统关闭) | 高新、农村、社发处 2022年1月14日 |
2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 各设区市(不含厦门)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月10日(系统关闭) | 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技术创新中心 2022年1月14日 | |
3 | 星火项目 | 各设区市(不含厦门)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月10日(系统关闭) | 星火办 2022年1月14日 | |
4 | 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 省直单位、各设区市(不含厦门) | 2022年2月28日 | 2022年3月31日(系统关闭) | 星火办 2022年4月5日 | |
5 | 对外合作项目 | 省直单位、各设区市(不含厦门)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月10日(系统关闭) | 合作处 2022年1月14日 | |
6 | 引导性项目 | 省直单位,(福州和厦门项目资助经费由设区市筹集)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月10日(系统关闭) | 高新、农业、社发处 2022年1月14日 | |
7 |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后补助 | 各设区市(不含厦门)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月10日(系统关闭) | 社发处 2022年1月14日 | |
8 |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省直单位、各设区市(厦门项目资助经费由厦门市筹集)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月10日(系统关闭) | 基础处 2022年1月14日 |
9 |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 有关高校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月10日(系统关闭) | 高新、农村、社发处 2022年1月14日 | |
10 | 创新战略研究项目 | 省直单位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月10日(系统关闭) | 规划政策处 2022年1月14日 | |
11 |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 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 | 省直单位、各设区市(不含厦门)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月10日(系统关闭) | 合作处 2022年1月14日 |
12 |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 | 新增孵化用房补助:经过省级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布的省级众创空间; 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月10日(系统关闭) | 创新办、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4日 | |
13 | 星创天地建设后补助项目 | 省直单位、各设区市(不含厦门)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月10日(系统关闭) | 星火办 2022年1月14日 | |
14 |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 | 经评估命名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月10日(系统关闭) | 规划政策处 2022年1月14日 | |
15 | 技术转移计划 | 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 省直单位、各设区市(不含厦门)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月10日(系统关闭) | 成果处 2022年1月14日 |
16 | 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 | 省直单位、各设区市 | 2022年2月28日 | 2022年3月31日(系统关闭) | 成果处 2022年4月5日 | |
17 | 公益类计划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 | 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 2021年12月10日 | 2022年1月10日(系统关闭) | 规划政策处 2022年1月14日 |
(二)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主管单位初审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可视为项目已提交,申报截止时间后申请书可继续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除科技厅网站外,申报单位也可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办理项目申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