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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试点项目的通知

* 来源: 漳州市科学技术厅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1-10-26 10:13:11 * 浏览: 38

一、揭榜条件和要求

(一)牵头揭榜单位应按照“2021年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技术需求榜单”(详见附件1)所列2个技术需求项目所规定的技术难题和攻关内容、预期技术目标、时限等要求申报。

(二)牵头揭榜单位必须与漳州市技术需求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并签订合作协议,揭榜单位负责技术攻关,市内技术需求企业负责科技成果承接转化。

(三)鼓励市内外科研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与漳州市技术需求企业联合申报项目。市外科研攻关单位揭榜时,按照市级财政制度要求,以市内企业或合作科研机构作为牵头单位承担项目,项目财政资金将由市内企业或合作科研机构转拨市外科研单位。

(四)申请科技局资助经费不超过榜单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技术需求企业的出资承诺供揭榜方联合申报项目及签订合作协议的重要参考。按照《漳州市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若市科技局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揭榜方应能与技术需求企业协商,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四)牵头揭榜单位为企业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

2.2020年度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应达2.5%以上,并提供能体现研发经费投入比例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提供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需要提供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

(五)项目揭榜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

(六)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研的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企业牵头的项目负责人可延长至65岁。

(七)项目牵头揭榜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市内技术需求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项目技术攻关时限按照榜单要求,需求企业技术成果转化结束时间(即项目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

(九)申请书相关附件:合作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财务章)、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市内技术需求企业出资承诺函等。

二、申报程序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2日(系统关闭)。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报《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申报材料。各县(区)科技局归口审查网上推荐。具体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和申请书─填报《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上传有关附件资料(合作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等)。

推荐单位通过市级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并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后,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11月3-4日交至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南楼市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且不受理没有“受理编号”的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