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第九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021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开展复核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宁德工信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1-10-25 17:10:02 * 浏览: 37
一、申报要求
推荐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闽经信政法〔2018〕99号)。推荐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符合《宁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经信服务〔2018〕293号)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县(市、区)工信局和东侨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经初审、汇总后分别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推荐申报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可同时申报省、市两级工业设计中心,须分别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可在门户网站下载),企业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及光盘)一式3份。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15日。
三、认定程序
各县(市、区)工信局和东侨开发区经发局推荐符合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条件的企业,市工信局将分别开展推荐和认定工作,已被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将不再进行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四、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
请福安市工信局依据《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华一设计公司开展前期复核,并指导企业填写工业设计企业考核表1-3,于12月15日前将复核情况的函和企业考核表一式两份报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