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厦门工信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1-10-25 16:25:37 * 浏览: 50
一、认定范围
(一)省内首台(套)认定范围为省厅公布的《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1年版)》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
(二)国内首台(套)认定范围为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等国家部门出台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最新版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装备的研制生产企业,应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境内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能力,研发试验基础条件良好;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无严重失信记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或环保等事故。
(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报送及受理时间
(一)申报材料
1.纸质版: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材料按顺序排列,双面打印,编排目录、页码,每项材料彩页隔开,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2.电子版:须与纸质申报材料一致,各项材料按顺序排列(如:1.申报书;2.营业执照副本),打包为zip压缩包(命名:企业简称+项目简称)发送至邮箱。
3.项目汇总表请按附件4要求,扫描二维码线上填写。
(二)以上材料请于11月15日下班前报送至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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