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1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区域品牌宣传推广)申报指南的通知
一、申报要求
(一)工艺美术品牌宣传奖励
1.申报条件
莆田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的工艺美术制造业企业或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
2.奖励标准
对2021年度在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国家级主流媒体(不包括地方频道)专题宣传莆田形象、莆田企业品牌的,给予每家每专题最高5万元奖励(同一宣传主题在不同媒体渠道宣传的,视为同一专题),累计不超过15万元。
3.申报材料
(1)莆田市工艺美术品牌宣传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证书复印件。
(3)宣传的证明材料(视频或彩色照片2张)。
(4)企业声明(附件3)。
(二)工艺美术产品参加国际大型会议奖励
1.申报条件
莆田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的工艺美术制造业企业或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
2.奖励标准
对2021年度,我市工艺美术产品在国际大型会议(G20、APEC、博鳌论坛)展览展示或作为指定用品的企业,每场次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累计不超过15万元。
3.申报材料
(1)莆田市工艺美术产品参加国际大型会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证书复印件。
(3)参加国际大型会议的直接关联证明材料(合同协议或相关证书等)。
(4)活动现场的彩色照片2张。
(5)企业声明(附件3)。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和纸质同步进行,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确保与原件一致),并随附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附件3),项目申报电子材料需登入市工信局网站(http://jxw.putian.gov.cn/)主页“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办理,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和纸质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各县区工信局初审后于2021年9月24日前正式行文上报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