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南平市众创空间的通知

* 来源: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1-08-09 11:09:19 * 浏览: 44

一、申报条件

1、众创空间的运营者是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众创空间成立且已实际运营时间1年以上。

2、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办公工位不少于30个;办公(工位)与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75%;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


3、入驻创业企业(团队)的数量不少于10个;创业企业(团队)应与众创空间签订入驻服务协议;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4、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拥有不少于3人的专职运营管理人员和不少于5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能够向入驻创业企业(团队)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创业培训、政策辅导、项目路演、金融服务、商事代理等专业化服务,每年开展各类活动不少于6次。

二、申报材料

1.南平市众创空间申请表(见附件1)。

2.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注册证照复印件。

3.众创空间运营情况介绍,内容包含:众创空间基本情况、运营方案、盈利模式、服务队伍及2个典型案例,并提供含标识的外景、内部环境、活动照片以及位置定位地图。

4.众创空间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属租赁场地的,应提供租赁合同)。

5.入驻的创业企业(团队)名单(内容包括:入驻时间、企业成立时间、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入驻协议复印件。

6.众创空间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创业导师人员名单;开展创业辅导活动的通知、照片等证明材料。

7.众创空间运营管理制度文件。

三、其它事项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现场核查,并将申请材料和《南平市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各一式1份,于2021年9月15日前报送至南平市科技局。

已申报过2021年省级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仅需报送《南平市众创空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