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批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泉州工信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1-08-09 10:09:51 * 浏览: 53
一、项目选择范围
(一)项目申报单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中的采矿业(门类B),制造业(门类C),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门类D)等行业。
(二)内资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外资项目未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 年版)》。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泉州市。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泉州市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
2.项目应为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前期或在建项目, 项目已依据产业政策取得备案或核准的审批手续;
3.项目应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非新建投资类型。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2021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附件1);
2.《2021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3.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县级工信部门推荐上报应提交的材料:
1.推荐上报的正式文件;
2.审核并汇总填报《2021年泉州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三)以上材料应分别按顺序订书机装订,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纸质版均应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中项目名称应与备案表或核准文件项目名称一致,企业名称应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
(五)企业应一次性提交正确的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后,不再接受项目材料更换与补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