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应收账款融资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 来源: 宁德工信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1-06-22 15:06:45 * 浏览: 37
一、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须在宁德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资信等级。
(一)申报条件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供应链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或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建的供应链融资平台在线确认,帮助3家以上(含3家)宁德市内中小微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
(二)奖励标准
按我市中小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获得年化融资额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供应链核心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若资金额度不足,则按资金实际额度同比例减少项目奖励标准。
(三)申报材料
1.福建省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奖励资金申请表;
2.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或金融机构自建供应链融资平台在线确认实现应收账款融资情况表;
3.核心企业在线确认证明材料;
4.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应收账款融资合作协议;
5.核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征信证明材料;
7.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