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企业研发经费投入2020年度补助和2021年度预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时间
(一)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5月25日。
(二)企业所得税归属地科技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6月10日。
(三)企业所得税归属地科技部门完成公示、报送清算数据截止时间:8月10日。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企业登陆“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loginSignout.do),根据补助类型,在线填报相关表格,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补助佐证材料。
(二)企业所得税归属地科技部门网上审核,并收集汇总企业申报资料。
(三)市科技局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完成本地区申报企业研发投入分段补助资金评估。
(四)企业所得税归属地科技部门以“第三方”评估审核结果为依据完成公示及异议处理,公示后对企业在“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申报不一致的补助金额进行修改,通过系统打印辖区企业补助清算数据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汇总。
三、有关事项
(一)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抓紧组织、辅导本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规下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发经费投入申报工作。
(二)获得2020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预补助资金的企业,在申报企业研发经费投入2020年度补助时需进行清算。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应统计上报因特殊原因,获得2017-2019年度预补助未清算的企业名单及预补助金额,于6月10日前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核实,若企业已倒闭的,直接按当时申报预补助资金额度进行清算。
(三)市科技局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本地区申报企业研发投入分段补助资金的评估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机构承担。第三方机构重点核实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评估企业研发投入经费及补助数额,根据需要到企业现场核实评估。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要做好对接配合工作,协助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