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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研发经费投入2020年度补助和2021年度预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宁德市科学技术局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1-06-01 15:53:17 * 浏览: 55

一、申报对象和补助类型

  (一)2020年度补助(清算)

  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其当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应达到50万元(含)以上。

  对企业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税收1000万元以上且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5%的高研发投入企业。在享受已有研发经费分段补助政策基础上,按其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再给予10%比例的绩效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

  (二)2021年度预补助

  预补助分为年中研发经费预补助和高研发经费投入预补助。年中研发经费预补助仅限于上一年度研发经费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申报,按2020年度核定补助额实行预补助;高研发经费投入预补助仅限于在本年度出现的单项研发经费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随时申请预补助经费。

  二、申报程序

  申请企业登陆“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LoginPage.do?type=platform),根据补助类型,通过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年度补助申请表(清算)》或《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年中预补助申请表》或《福建省高研发经费投入企业预补助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补助佐证材料,其中:

  (一)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企业申报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含有研发支出科目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为佐证材料;无研发费用相关内容审计报告的企业必须提供研发费用支出相关账目等相关佐证材料;企业未设立研发支出科目的,将不予以申报分段补助。

  获得2019年度分段补助的企业才可申报增长额补助,2019年度企业内部研发经费以政府采购的第三方机构核定数为准。

  (二)年中研发经费预补助申报企业需提供2019度核定研发补助经费及核定补助金额;高研发经费投入预补助申报企业以所得税归属地科技部门认定意见作为佐证材料。

  上述佐证材料扫描上传系统,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三)补助资金申报代码表如下:

补助类别

小类别

代码

年度补助申请(清算)


2021YFBZ01

预补助申请

年中预补助

2021YFBZ02

高研发经费

投入预补助

2021YFBZ03

  三、申报时间

  (一)5月7日-5月25日企业登陆“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表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算已提交;主管单位初审退回修改的申请表可视为项目已提交,申报截止时间后申请表可继续提交)。

  (二)6月10日前企业所得税归属地科技和财政部门完成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等工作,7月20日前企业所得税归属地科技部门以“第三方”评估审核结果为依据完成公示及异议处理,并联合上报《福建省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清算表》及推荐函,报送至宁德市科技局计划科(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源路2号1105室)。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要广泛宣传,组织发动所在地企业做好分段补助申报工作。

  (二)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指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总额扣除年度委托外部研发开发费用及年度来自政府的研发经费补助,年度研发经费内部应达到50万元(含)以上才可申报企业研发经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