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省工信厅 关于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行业协会,有 关省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工 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三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 〔2021〕71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省将组织开展推荐 申报工作,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
(一) 指标分配
根据《通知》要求,全省(不含厦门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 家,请你们按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要求,择优推荐辖区内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附后),于5月10日前将 推荐名单正式行文报送我厅(已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优先推 荐,同时,推荐文件应明确申报企业2019年1月1日起未发生 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 调查,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二) 申报材料
我厅将根据各单位推荐名单,组织开展必要的现场调研、辅
导、审核等工作,确定推荐申报单位。为提高申报质量,请你们 组织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1年5月25日前登入工业设计中心管 理系统(网址:WWW. id-center, org. cn)完成申报材料在线填报 并初审(我厅将分配网上登录账号)。在省级线上审核通过后, 请你们督促申报单位于6月3日前在线打印纸质版申报材料(一 式二份加盖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和申报单位公章)报送我厅生产服 务业处。 •
二、第三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
请福州、泉州市工信部门组织并指导辖区内第三批国家级工 业设计中心按照《通知》要求,于2021年5月25日前登录工业 设计中心管理系统(网址:WWW. id-center, org. cn)完成复核材 料在线填报和初审(我厅将分配网上登录账号)。在省级线上审 核通过后,请你们督促复核单位于6月3日前在线打印纸质版复 核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和复核单位公章)报送 我厅生产服务业处。
联系人: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翁林捷
联系电话:0591-87311229
电子邮箱:scfwycfflgxt. fujian. gov. cn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03室 附件:
附件
第五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报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落实单位 | 名额分配数 | 备注 |
1 | 福州市工信局 | 2 | |
2 | 漳州市工信局 | 2 | |
3 | 泉州市工信局 | 3 | |
4 | 莆田市工信局 | 1 | |
5 | 南平市工信局 | 1 | |
6 | 龙岩市工信局 | 1 |
备注:表内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可在上述推荐名额基础上,按1:1择优推荐备选单位。其 他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择优推荐1家备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