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评价体系研究课题招标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省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超越,支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我厅决定开展福建省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评价体系课题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评价体系研究
二、预算金额
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9.9万元。
三、评标方法
采用询价采购,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将围绕报价、团队实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标。
四、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申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
2.熟悉福建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有较为丰富的产业标准制定相关经验;
3.承接单位应成立课题研究团队,研究团队至少应有3名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并主持过省部级或省级政府部门相关重大课题。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单位证照复印件,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课题申请书》
3.报价供应商情况介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较为丰富的产业标准制定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福建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的证明材料等。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服务要求
1.研究内容:
(1)提出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示范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2)提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评价指标体系;
(3)提出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示范企业以及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发展重点以及遴选措施建议等。
2.完成时限:
2021年5月开展课题调研与研究;
2021年7月形成课题研究报告初稿;
2021年8月征求课题研究报告意见并修改完善;
2021年9月课题论证、结题。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报价文件于4月28日17:30前送至或投寄至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02室。
3.报价供应商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因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报价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4.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5.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