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 开展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第二批) 省工业互联网APP典型案例奖励资金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要求
(一)省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第二批)
1.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经评选确定为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二批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以省工信厅公布名单为准);
(2)申报企业必须是在南平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2.支持重点与标准
支持工业企业网络化改造集成创新应用、平台集成创新应用、安全集成创新应用、标识解析应用等。对经评选确定为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企业,按每家不超过50万元给予资金奖励。
3.申报材料
(1)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入选省工信厅发布的应用标杆企业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二)省工业互联网APP典型案例
1.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经遴选确定为2020年福建省工业互联网APP典型案例(以省工信厅公布名单为准);
(2)申报企业必须是在南平市辖区内注册的企业;企业制度健全;企业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2.支持重点与标准
支持充分突出行业特点,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维护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取得创新性经验,对行业和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挥明显支撑引领作用,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典型应用案例。经遴选确定2020年福建省工业互联网APP典型案例的企业,按每家15万元给予资金奖励。
3.申报材料
(1)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入选省工信厅发布的工业互联网APP典型案例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企业向所在地县级工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市本级产业组团内企业向组团管委会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2.县级工信、财政部门、市本级产业组团应对企业提交的资金申请表和相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查,于3月30日前提出明确审核意见并行文报送市工信局、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
3.县(市、区)所属企业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经县级工信部门审核把关后,项目申报单位于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惠企政策项目管理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aspx)提交给所在县(市、区)工信部门,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县级工信部门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项目申报进行申报时间配置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市工信局。市本级产业组团内企业申报纸质材料经组团管委会审核把关后,于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直接提交给市工信局。逾期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4.市工信局联合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会审后,提出项目和资金支持计划,拟补助的项目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和资金支持计划,行文通知申报单位,并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申报单位。
(二)材料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应有材料目录,并装订成册,在封面注明所申报专项名称、申报单位、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手机、传真、申报时间等。申报材料应加盖骑缝章,所附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确保与原件一致。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市工信局一份、市财政局一份)。
三、其他事项
(一)南平市工信局、财政局将加强资金的追踪问效,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主要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内容。
(二)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和核算,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
(三)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项目申报严格执行比对排重相关规定;
(五)项目申报联系方式: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