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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1-03-01 17:50:25 * 浏览: 77

一、项目范围

重点遴选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实施的有利于推进设备换新、机器换工、生产换线、产品换代,体现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技术改造项目。

(一)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以智能制造为重点,引导带动企业利用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实施“三化”(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升级改造和“机器换工”,推进传统产业培育竞争新优势。

(二)先进制造业发展项目。以扩大生产规模为重点,组织实施符合市场需求、具有竞争优势的产能扩张项目,增强短板产品供给能力,推进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发展,畅通产业链、供应链。


(三)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以替代进口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工艺、材料等“卡脖子”瓶颈制约,推进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工业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高级化,提升工业发展基础能力水平。

(四)工业园区标准化改造。以完善园区配套设施为重点,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改造提升,促进产业集聚、产城融合。

(五)其它。制造业新业态新产业增资项目及有利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项目。

二、项目条件

(一)产业项目

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2.项目应为三明市内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项目,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依法办理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且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3.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其中,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下同)投资500万元以上。

4.项目已填报纳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由属地工信部门负责填报),并按规定纳入统计部门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二)工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按照《关于组织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改造升级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投资〔2020〕204号)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