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2020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2021年度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1-02-25 11:02:26 * 浏览: 34
一、2020年度运行情况跟踪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每年应按要求报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2)。
请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做好辖区内工业和信息化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见附件1)2020年度运行情况跟踪,于3月20日前将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电子版(以企业名称命名,word版及加盖企业章的扫描版)汇总发送至市工信局技术科邮箱。
二、2021年度推荐申报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向所在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市属企业及重大项目承担单位可直接向市工信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按《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2020〕10号)编制,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建议企业自愿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并按格式要求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省工信厅将分批次受理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申请,请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有序做好组织推荐和初审工作。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和初审意见表(一式一份)在2021年9月30日前均可即时报送市工信局。推荐文件和初审意见汇总表(见附件5)按照企业申请材料上报时间,分批次汇总推荐名单,分别于3月22日、5月31日、7月31日、9月30日前报送市工信局。